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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的公聽會沒能參加,在婦產科的教室裡望著外面的立法院
不知道裡面進行的如何了,也不知道醫聯會努力的成果如何了
有一點點擔心,卻又因著某些立委帶來的保證有著一點點安心

回宿舍後看著公聽會的影片,以及黃富源教授、賴其萬教授上台講的話
東歐學生家長代表講的話,還有讓我激動不已的高醫學弟和大五學弟講的話
很傷心,很傷心,但更多的是生氣,非常生氣
學歷認證沒有問題,老師們都支持學歷認證的通過
那更重要的落日條款呢?
什麼是落日條款呢?

簡而言之,就是現今針對學歷認證的法條一旦通過,那在法條通過之前已經出國的醫學生們
在回台灣行醫之前,不受此法條所限
也就是說,落日條款一旦通過,那麼就算是三讀通過了學歷認證的修法
現今已經在國外就讀醫學系的醫學生要回台灣行醫,是不受此法所限的
所以才說要反對落日條款,法條一旦通過了就要讓所有回國行醫的醫學生們通通先經過學歷甄試的認證

關於場內大多數立委,以及東歐學生家長代表所提出的信賴保護原則,我很是不能茍同
有些人提出的不外乎是關於刑法方面的既往不咎言論
那好,但仔細想一想,兩者可以相提並論嗎?
一個講的是罪,一個要求的是更嚴格的把關方式
波蘭學生所強調的,不外乎是在他們出國之時是經過衛生署的同意,且在衛生署的認可之下才到波蘭習醫
若現今改變了法條,不通過落日條款,那他們當初選擇到國外就讀的權益即受損
這跟犯罪相提並論,成立嗎?

大五的學弟說的好,在六年前SARS一爆發之後,國內發現醫學教育仍有不足之處,因此提出了畢業後一般醫學的訓練

也就是在當完實習醫師要成為住院醫師之際,就算已經選擇內科或是外科或是任何一個諸如眼科皮膚科耳鼻喉科的專科之時
仍要到內科病房、外科病房、以及區域醫院進行訓練
這有可能使得原本要修習完一個專科的年限增長,因為在一般醫學的訓練並不算在本科訓練之中
決定之後也就開始實施,當時的醫學生沒有二意
公費生的條款選擇在這幾年也有了改變,那當初已經以公費生資格就讀醫學系的醫學生們,不管是已經大六大七或是剛進大學的新生
通通要按循新的制度來走
那麼這些,有通通算進信賴保護原則嗎?
或者是, 可以拿信賴保護原則來當擋箭牌嗎?

我們從來就沒有不承認外國的學歷,也從來就沒有反對在國外習醫的醫學生們回國行醫
只是知道了諸如波蘭醫學生在習醫過程裡,可能沒有經過臨床實習或是實習的時數不足之際
相較於台灣的醫學教育系統,兩年見習加上一年實習的總時數而言
提出了一套更嚴謹的方式,希望自此之後回國行醫的所有醫學生們,通通可以經過教育部的學歷認證
證實在不是台灣教育體制之下的醫學生們和國內的畢業生有相同的程度
這樣可以叫封殺嗎?真的考不過的人是被「封殺」或是原本就「不足」的呢?
有那一個考試刷下來的考生可以大喊「我是被封殺」的不平嗎?
這樣那裡又是鎖國了呢?難不成要通通讓外國的台灣學生都回得來,通通在台灣找得到工作才叫做「開放」嗎?
學歷甄試並沒有黑箱作業,也沒有設定一個特別高的門檻讓國外醫學生通通進不來
進行的方式在前一篇文章黃教授的發言裡已經闡述地相當清楚

高醫的學弟說的很棒,「病人的健康為我首要顧念,我將要盡可能的維護人的生命,自從受胎時起」

這個和信賴保護原責比較起來,那一個會在比較高的前提呢?
一些醫界大老們質疑台灣的醫學生們對波蘭醫學生們充滿偏見和歧視
關於醫學教育,若不經過實習還算完整嗎?
一個只有紙上談兵過而沒有經過實際飛行演練的機師駕駛的飛機,有人敢搭嗎?

這並沒有犧牲掉誰的權利,就是多考了幾次試多花點時間補足原本未滿的實習
信賴保護原則在這裡的應用方式,我倒是完全見不出可施力之點
國外醫學生們若在外國所受的教育與台灣相同甚至優於我們,那針對這幾個多出的考試,當是不成大問題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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